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笑涛 郑伟
副组长:樊恒辉 张成凤 孙世坤
组 员:蔡焕杰 王正中 张爱军 徐然 蔡胤凝
(二)答辩评审小组
组长:胡笑涛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三)监督小组
组长:郑伟
副组长:张成凤
老师代表:邢旭光 葛茂生 王斌 栗现文 张博
学生代表:褚江东 甄钧 李澳旗 范全 杜传玉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名额按学科划分,详见评审实施细则)
2. 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BOB·体育综合APP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 号)、《水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2。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详见附件3、4。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国家今年继续编辑《2022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7)。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4名(按学院符合参评的硕博总人数比分配,硕士3名,博士1名)。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水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流程执行。
3.初审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打分表》,详见附件5、6。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6日-9月2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将书面申请交至各班班长处,9月29日下班前由班长统一交至学院综合楼206,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sjcyn@nwafu.edu.cn,个人材料邮件名称以学历-姓名-年级-专业命名,学院不接收以任何理由提交的超出申请时限的申请和材料。
2.初审材料审核、成绩核算(9月30日-10月1日):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认定(学习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徐然负责审核与认定;论文发表情况、发明专利、实践创新等科研成果由导师代表审核与认定;附加分由研究生辅导员蔡胤凝负责审核认定),根据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核算初审成绩,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3.答辩评审(10月2日-10月5日):学院根据初审成绩核算结果,组织答辩并于答辩前向学院提交《水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答辩评审环节推荐表》,详见附件8,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学院审核、公示(10月6日-12日)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准确填写相应表格,按规定时间及时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各项奖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学业成绩表》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研究生院公章。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2.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使用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伪造实践创新材料等)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包括本次参评资格在内的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取消导师本年度研究生培养工作评奖、评优资格,扣发相关奖金。对于已获得奖项的弄虚作假学生,上报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本细则由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和投诉电话:029-87082154
联系人:蔡胤凝
投诉邮箱:sjcyn@nwa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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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