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笑涛 郑伟
副组长:樊恒辉 张成凤 孙世坤
组 员:蔡焕杰 王正中 骆亚生 李洁 蔡胤凝 李文乐
(二)答辩评审小组
组长:胡笑涛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三)监督小组
组长:郑伟
副组长:张成凤
老师代表:邢旭光 葛茂生 王斌 谌霞 孟敏强 茹含
学生代表:李松青 刘绕 栾剑 桂跃 杜传玉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名额按学科划分,详见附件1评审实施细则)
2. 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BOB·体育综合APP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 号)、《水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 纸正反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详见附件2、3。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学校今年继续编辑《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9)。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3名(按学院学科发展需要分配,硕士1名,博士2名)。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水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流程执行。
3.初审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汇总表》,详见附件4、5。
四、小米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我院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校评选名额“小米特等奖学金”10 人,奖励标准为每人 2 万元;“小米奖学金”18 人,奖励标准为每人 5000 元。我院推荐名额2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获奖学生等级。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 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8.研究生小米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水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流程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评审材料须提交:《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小米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详见附件6、7。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8日-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将书面申请交至各班班长处,9月30日下午18:00前由班长统一交至学院学生办公室A323,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lwldyx666@163.com,个人材料邮件名称以学历-姓名-年级-专业命名,学院不接收以任何理由提交的超出申请时限的申请和材料。
2.初审材料审核、成绩核算(10月1日-10月7日):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认定(学习成绩由学院研究生办蔡胤凝负责审核与认定;论文发表情况、发明专利、实践创新等科研成果由导师代表审核与认定;附加分由研究生辅导员李文乐负责审核认定),根据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核算初审成绩,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3.答辩评审(10月8日-10月9日):学院根据初审成绩核算结果,组织答辩并于答辩前向学院提交《水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答辩评审环节推荐表》,详见附件8,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学院审核、公示(10月10日-15日)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准确填写相应表格,按规定时间及时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各项奖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学业成绩表》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研究生院公章。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2.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使用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伪造实践创新材料等)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包括本次参评资格在内的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取消导师本年度研究生培养工作评奖、评优资格,扣发相关奖金。对于已获得奖项的弄虚作假学生,上报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本细则由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和投诉电话:029-87082154
联系人:李文乐
投诉邮箱:lwldyx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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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