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学生班: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 学院成立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学秘书、学工秘书、年级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人员名单。
2 . 学生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为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以及学生代表3人(其中至少有1名女生代表)。
二、工作日程安排
9月23-25日,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班级组织学习文件,收集整理、核实加分信息;
9月25日-9月27日,进行德育评价;计算课程成绩;填写个人测评加分申请表;各班组织填写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班级上报综合测评名单;
9月28-9月30日,学院审核综合测评结果并公示;上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1.各班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严禁弄虚作假。
2.各班进行思想品德互评时,严格按照思想品德评分标准打分,认真操作、总结。学生打分需本人签名,并由班主任审定。
3 . 综合测评积分表中各项栏目要填清晰、准确。填写学生德、智、体综合鉴定表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班级意见要具体、明确,本着为同学负责的原则,认真细致填写。
4.各班将测评结果严格按照附件的格式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年级辅导员处。
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班要认真做好班级学生的测评鉴定工作,测评鉴定表将存入学生档案。
附件 :水建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