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0级学生班:
根据学校《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学生(2020级)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素质能力测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订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综合测评细则并组织实施,保证测评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成凤
成员: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分团委及学生会主要成员
二、时间安排
9月26日-9月29日,各班级核算综合测评成绩完成班级公示确保无误,并于9月29日18:00前将附件2电子版、附件3纸质版上报辅导员处,
9月30日-10月9日,学院整理、汇总综合测评成绩,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各学生班要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支书、学习委员及三名学生代表为成员,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2、班级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减分情况予以公开,发现错误应及时纠正;
3、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要认真核对参评学生的相关信息,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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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6日